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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长子受之

1997年初冬,茫茫的东北大地早已罩上了一层深深的寒意,坐落在辽宁西部山区某乡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几个早起的人们,正呵着寒气在一家商店门口打唠,忽然发现踉踉跄跄跑来一个汉子,他赤身裸体,一丝未挂,双手被捆绑着,脚腕处还拖拉着那被挣开的绳索,他的面部血肉模糊,双眼在不住地往下淌血。几个人被眼前的事情惊呆了,认出了他是本村的刘明贵,他们手忙脚乱地将他扶进了这家商店。

不久后,警车呼叫而来,刘明贵的妻子赵翠花被乡派出所带走了……

刘明贵和赵翠花结婚已20多年,他们生育了两个儿子,大的20岁,小的17岁,按理说,夫妻俩正处壮年,孩子也已成人,刘明贵又是乡供销社一名职工,这个家的日子应该过得红红火火,和和睦睦,可是事实却偏偏不如意。

刘明贵这人平时有些懒散,不善管家务,还时常迷恋于牌桌上,激起了妻、儿的不满。妻子赵翠花虽勤于家务,但却缺少女人的温柔、善良和贤慧,对丈夫过于刻薄。夫妻俩不但为家庭琐事经常争吵,动辄打骂、而且还相互疑忌,都无据指责对方与别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致使夫妻感情恶化,造成夫妻间、父子间、母子间的亲情畸型发展、夫妻反目,分室而居,两个儿子受母亲的挑唆,也愈加看不起父亲,整个家庭充满了火药味。

一个罪恶计划也随之在赵翠花心中酝酿而生。

那年农历10月28日晚,赵翠花与长子大强商量说:“你爹有外心,不务正业,也不管咱娘几个,今晚上把他眼睛扎瞎了,豁出去养活他。”

此时,还有一点法律常识的长子大强说:“那可不行,再不对他还是我爹,你这样做,是要犯法的。”

由于大儿子不同意,这夜没有实施。

农历29日晚,天一片漆黑,外面还刮着阵阵的冷风,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早已入了暖烘烘的被窝。赵翠花却辗转反侧,心中恶念难消,她要继续实施自己的计划,于是,她坐在那里等刘明贵回来。

9时许,刘明贵从父母那回来准备睡觉、赵翠花过来主动要和刘明贵睡到一起,赵翠花的一举一动,使刘明贵感到心里一热,恼怒的心情也平静下来。毕竟是“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又在一起过了20来年,分居这么长时间,平常连话都少说的妻子,今天又这样主动,刘明贵得到了心理上的满足和快慰,可他哪里会想到,妻子已把罪恶的手渐渐伸向了他。入夜,赵翠花对刘明贵良言热语,更多了几分温存和恩爱,赔了不是,认了错,刘明贵说咋着就咋着,一切都依着他,这一夜他们就睡了。

农历30日早6时许,刘明贵和赵翠花都醒了,赵翠花穿上了衣裤,起身装做翻找袜子,先把炕上盛着100多斤重粮食的袋子压在了刘明贵胸部,后又将炕上另一百十斤重粮食的袋子压在了刘明贵腿部,赵翠花就势也骑在了刘明贵身上,这时的刘明贵仍丝毫没有警觉,他还以为妻子和他开玩笑,嘿嘿地笑了。

这时赵翠花板起了面孔,恨恨地说:“你不用笑,以前打仗你不是要我的口供吗,今天我要你的口供,我要好好治治你。”说完赵翠花拿起事先备好的布带子就去绑刘明贵的双手,刘明贵发觉事情不好,就拼力地挣扎。

赵翠花见一人难以得手,就忙呼在西屋睡觉的两个儿子前来帮助,两个儿子大强、小强听见母亲的呼唤,先后起身来到东屋,赵翠花冲他俩说:“还不下手,他要起来,没咱娘仨的好,还不把房子点着。”此时,“母子连心,父子偏性”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很好应验,在良心这架天平上,他们终于把砝码加到了母亲一边,以至助纣为虐。

母子三人用胶线和布带将刘明贵的双手双脚捆住,之后,赵翠花下地拿来纳鞋底用的锥子,又骑在刘明贵的身上,点着刘明贵的头说:“平时打仗我打不过你……我早就想法要治治你,今天我豁出来把你的双眼扎瞎了,让你啥也看不着,我宁可伺候着你。”说完,大儿子大强按着刘明贵的头,赵翠花一手翻开丈夫的眼皮,一手丧心病狂地举起锥子连扎了几下。血和眼水从刘明贵的眼里冒出,接着是一声接一声的惨叫挣扎,呼喊救命。

面对母亲的暴行,大儿子的法制观念荡然全无,小儿子也无动于衷,他们早已没了理智。刘明贵在他们母子的淫威面前彻底屈服了,他苦苦地哀求赵翠花,“看在多年夫妻的份上,你就给我留下一只眼睛吧,日后也好通点路。”哀求不成,他又哀求大儿子大强:“你和你妈讲讲情,给我留一只眼睛吧,我以后听你们的就是了。”

这苦苦的哀求,这声声的惨叫,并没有唤醒失去人性的他们,赵翠花还是把锥子一下又一下地扎进了丈夫的双眼。

这场恶作剧一直持续到农历30日早9时左右,刘明贵将脚腕处绑着的绳子挣断,并借口要大小便才跌跌撞撞逃出家门,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在庄严的提审室里,面对法律的威严,赵翠花追悔莫及,良心的复归促使她双膝跪地,痛哭流涕地说:“我当时也没想到这是犯法,我就想扎瞎他的双眼,让他啥也看不见,以后不再这个那个的,我宁可伺候着他,没想到现在不仅害了丈夫,也害了儿子,也害了这个家。”

她供认,自己在作风上确有不检点之处,对不起丈夫,对不起儿子,表示愿意认罪服法,重新改造做人。

而刘明贵在证词中,也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和生活上的不检点,对此,他也追悔莫及。

他们的儿子,更是痛不欲生,痛恨自己的无知,觉得愧对父母、愧对家人、愧对乡亲,决心重新做人。

从这场悲剧中,赵翠花母子的良心得到了新发现,人性得到了复苏。然而法律是无情的,赵翠花母子的残暴行径已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赵翠花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她的大儿子大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他们将在铁窗和刑期内忏悔自己的罪恶。

不该发生的悲剧发生了,它给多少家庭提供了反面教材,家庭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伦理意识亟待加强,后人借“亡羊”之鉴不为晚矣。本文并非对刘明贵的同情,也并非要千剐万剐赵翠花母子,而旨在以此案例警醒后人。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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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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