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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儿子的需求 儿子的需求

被告人李轶,具有奸淫幼女犯罪前科

2004年7月,在狱中接受了10年劳改的李轶回归社会。

本以为,在经历了国家10年的改造教育后,

李轶能够痛改前非,做一个合法的劳动公民。

可谁知,出狱后的李轶非但没有一丝悔改之意

相反,他一直都在找机会接近那些可爱的女孩,

以此来发泄自己内心的欲望。

本案来源:聚法案例李轶强奸案

2009年暑假的一天,整日无所事事的李轶再次蹲在了湖南省古丈县某小学的门口。

自李轶刑满释放的那天起,他就一直游荡在附近的几个小学门口前面,

并且还时不时地拿出兜里的糖果分发给那些上下学的女孩们。

因为李轶整日给自己的孩子带来零食和玩具,再加上有好几次李轶都曾护送过独自过马路的女孩上下学。

所以久而久之,附近的人都知道了李轶的存在。

当然,也有家长怀疑过李轶的身份。

可每当被问起自己的目的时,李轶总是会露出一副憨厚的笑容:

“我就是一个单亲爸爸,单纯喜欢小女孩罢了。”

李轶谎称,自己的女儿因为重病去世,当看到学校里的女孩时,他就觉得仿佛自己的女孩又重新复活了一样,

出于对自己女儿的爱,他才愿意给这些年幼的孩子们带各种各样的礼物。

就这样,周围的家长们都纷纷相信了李轶的谎言,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家长们也就逐渐地降低了对于李轶的警惕性。

恶魔的觉醒

2009年7月份的一天,李轶终究还是露出了自己的真实面目

那天,在学校门口蹲点许久的李轶在掌握了不少家长的出行规律后,

选择对第一个受害者小林出手。

凭借着自己对小林父母规律的掌握,李轶断定,

7月18日那天,小林的妈妈会到附近的棋牌室打一天的麻将,而他的父亲,则会和自己的狐朋狗友们喝酒、钓鱼。

小林则会拿着父母给的零花钱,独自前往附近的“小饭桌”吃饭。

觉得有机可乘的李轶先是找到了“小饭桌”的负责人,

“小林叔叔”的名义提出要带着小林出去吃饭。

虽然负责人对此也有所怀疑,

但是当看到小林一口一个“叔叔”喊着李轶的时候,也就索性相信了李轶的谎言

就这样,天真可爱的小林被李轶带往了自己的住处。

为了能够进一步降低小林的警惕性,李轶先是给小林买了许多的零食,

接着,又以玩游戏的名义哄骗小林躺在了自己的床上。

为了防止小林逃脱,李轶还特意给了小林10元现金

就这样,小林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李轶施以了第一次猥亵

更加可恶的是,当小林被送回学校的时候,

任何人都没有发现小林的异常……

屡犯不改的暴行

当对着小林发泄完自身的兽欲后,李轶就变得更加胆大妄为。

为了能够满足自己的需求,

他还特意将每一个女孩的基本信息全都罗列在了一个草稿本上,

并且还堂而皇之地列举了一个“猥亵计划书”

2010年春季,李轶再度出手

这次,他将自己的目光放在了菜市场老张的女儿小梅身上。

据李轶的观察,小梅一直都想趁着周末自由自在地玩耍。

可由于自家商业性质的原因,

年纪轻轻的小梅每到周末的时候,都要帮着父母洗菜、择菜、并将菜摆放整齐。

于是,为了接近小梅,李轶先是化身“找日结工”的应聘者来到了小梅家中。

由于自己的目的本就不是挣钱,所以在谈及工资时,

李轶提出了一个低于市场价60%的薪资要求成功地来到了小梅的家中。

由于本就是无所事事的待业人员,再加上为了争取小梅父母的信任,李轶基本上每个周末一大早就会来到小梅的家中帮忙

时间一长,小梅的父母也就逐渐地认可了李轶。

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正是眼前这个身着劳保服,皮肤黝黑略显青涩的年轻人,

其日后,居然会是一个连续猥亵14名幼女的大色魔!

2010年5月的一个周末,在小梅家打了将近一个月工的李轶终于等到了自己的机会。

这天一大早,小梅的父母驾驶着农用三轮车前往了附近的县城进货。

此时,家里除了李轶,便只剩下年幼的小梅了

早就对小梅垂涎已久的李轶又怎可能会放过这个机会,

他先是故意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小皮筋,

“外出游玩”为幌子,将小梅骗往了附近的某山坡处。

为了防止事情暴露,李轶又特意将小梅引到了山坡上的树林内。

再三确认四下无人后,李轶直接对小梅的隐私部位进行了猥亵……

可年幼的小梅根本不知道,自己这是遭受了李轶的猥亵,

天真善良的她还真以为,

眼前的这个“李轶叔叔”是在好心帮助自己检查自己身体上的小疙瘩……

李轶强奸案的基本案情

自2009年7月份以来,截止2011年6月份李轶猥亵某位受害人时被人撞见为止,

其先后通过金钱诱惑、言语哄骗、玩具引诱等种种行为,

先后将14名幼女骗往湖南省古丈县树林、山坡、庄稼地、某菜市场木屋、楼梯间以及其住所、宾馆等地,

对上述14名受害者共实施猥亵26次

这期间,李轶在2011年春季曾先后6次翻越进古丈县某小学内部,

并通过言语哄骗以及玩具引诱等不法行为先后将8位该小学的女学生骗往其住所内实施暴行。

除此之外,又有多名受害者曾连续遭受过李轶的多次强奸及猥亵。

裁判结果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轶通过金钱诱惑、言语哄骗、玩具引诱等种种行为,

先后将14名幼女诱骗至相关案发地,并对受害人实施奸淫,其所作所为已经符合我国对于强奸罪的认定条件。

根据李轶的犯罪前科来看,在本次审理之前,李轶就曾因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但刑满释放后,李轶非但没有表露出一丝悔改之心,

相反,其还变本加厉,加深了自己的犯罪力度以及社会危害程度。

念其罪行极其严重,对于社会的危害性极大,再加上其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属于累犯,理应加重处罚力度。

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李轶最终被判处强奸罪,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本案无任何异议,

目前,李轶已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典型意义

本案的主要内容是有关诱骗认知水平不足的幼女并对其实施性侵的典型案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相关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论对方是否具有主动性,均以强奸罪定刑,案件中受害者达到1人以上的,可酌情加重处罚,并通常会判处嫌疑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抑或是死刑。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公安部、司法部2013年10月联合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相关内容的规定,对12周岁以下的儿童实施不法性侵害、屡次实施不法性侵害、施暴者具有犯罪前科的,更要从严整治。

本案中李轶由于在审理之前就有着因猥亵少女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犯罪前科,属于具有犯罪前科人员。

而在出狱后,李轶非但没有痛改前非,反而继续对多名平均年龄不到8周岁的幼女实施暴行,其社会危害之大,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李轶最终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且立即执行死刑。

从这一点上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对于严重性侵犯罪的打压力度以及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决心。

除上述内容外,本案中的受害者大多系为小学生。

李轶对14名受害者的侵害时间持续性较长、侵害手段繁多、实施暴行的次数较多。令人注意的是,本案中的14名受害者在遭受非法性侵后并未意识到自己已受不法分子的侵害。

既没有向自己的监护人反馈,也没有向学校告知,

这说明在儿童性意识以及儿童自我保护教育上,该地区还存有一定的工作漏洞。

从李轶可先后6次翻入某小学内对受害人实施暴行,并且亦可自由将学生带离学校实施奸淫,

这足以看出,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上,涉事学校也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

再者,被告人李轶可多次接触受害者,并且受害者的监护人对此却浑然不知,

这一点,则凸显了受害者监护人对于孩子的照看不足。

在社区工作上,明知李轶具有性侵幼女的犯罪前科,该地社区却并未对李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放任其自由出行在学校门口等可自由接触到女性的地方,这点,也透露出当地对于具有犯罪前科人员的照看力度的缺失。

根据此案,我们不难得知,

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于未成年的性别区分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的激发,要进一步提高孩子们对于自我保护的能力。

在此基础上,还应提高监护人、学校对于孩子自身安全的重视程度,切实加强家庭、学校对于未成年孩童的保护机制。

在社区方面,理应对具有作案动机、犯罪前科的特殊群体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

从家庭、社区、学校三个角度共同实施,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孩童的合法权益,并以此来减少相关类似案件发生的概率。

总结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是目前我国司法行业内的首要任务。

未成年人作为我国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储备,其合法权益,理应是不容被侵犯的。

再次希望,在未来的日子中,社会各行各业对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以及合法权益能够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尊重,

也真心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像李轶这样的人能够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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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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